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1月7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第三条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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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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